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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橋鎮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鄉村振興局《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為深入做好我鎮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一號文件、中央和省市區委農村工作會議、全國和全省鄉村振興局長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的總基調,全面集中排查全區易返貧致貧人口,做到“早發現、早幫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全力夯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基礎。
二、排查內容和重點
根據省級新調整確定的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范圍(7800元),以家庭為單位,對全鎮所有農村地區、所有農村戶籍人口開展全面排查。
(一)集中排查內容
1.排查未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重點看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是否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
2.排查已納入監測對象農戶的幫扶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開展幫扶措施“回頭看”,對幫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词欠窀鶕彝コ蓡T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因人因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是否對有勞動能力、有勞動意愿的監測戶,落實了至少一項開發式幫扶措施;是否對符合條件的無勞動能力監測戶,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對弱勞力半勞力,創造條件探索落實了開發式幫扶措施。
3.排查脫貧戶和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脫貧戶和已標注“風險消除”監測對象進行“回頭看”,確保脫貧戶穩定高質量脫貧、監測對象穩定消除風險。重點關注家庭收入是否穩定超過監測范圍、“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現新增的返貧致貧風險等情況。
4.排查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情況。加強與民政等部門對接,全面排查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中是否屬于整戶無勞動能力、主要或只能通過社會綜合保障政策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包括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整戶無勞動能力且享受全額或最高檔次農村低保補助標準的監測對象(兩類)。
5.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重點關注因鄉村產業項目失敗、規模性失業、就業不穩定、家庭剛性支出驟增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等因素導致的各類規模性、系統性返貧風險隱患,以及各類洪澇、干旱、氣象、地質等災害造成的風險隱患。
6.排查重點區域。對省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脫貧村、廢棄礦山區域、無脫貧人口但有農村人口的行政區域、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當地農村戶籍人口比例較高的行政村等,開展重點排查。
(二)重點排查人群
1.脫貧戶。重點關注2020年當年標注脫貧的脫貧戶。
2.低收入農戶。重點關注2022年度和2023年測算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7800元以下,以及收入較2021年度下降50%以上的農戶。
3.農村低保對象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點關注2023年以來新納入或已申請但未納入農村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農戶。
4.“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戶。重點關注住房和飲水安全方面存在風險隱患的農戶。
5.產業影響較大農戶。重點關注受市場或自然災害影響,農產品價格大幅下跌、農產品滯銷、農產品絕收或大幅減產等發展產業失敗或受損的農戶。
6.就業不穩家庭。重點關注務工時間不穩定但務工收入占比高、務工返鄉回流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
7.特殊困難人員。重點關注有流浪乞討人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度殘疾人、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等特殊困難家庭。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重點關注家庭主要勞動力喪失,以及一般農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22年全省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6元)、一般脫貧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22年全省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968元)的農戶。
二、集中排查情況處理
(一)建立工作臺賬。村委會要通過此次集中排查,全面摸清所有農戶情況,按照下發的《東鄉區XX鄉鎮(場)XX村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表》(見附件2),逐戶登記,建立問題臺賬;村級需匯總摸排情況,建立問題清單并形成《東鄉區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統計表》(見附件1)。
(二)精準識別納入。對排查新發現的困難農戶,要按照防返貧監測要求進行分析研判,分類進行處理,特別是要對重點排查的“八類人群”仔細研判評議。對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納入。堅決杜絕以落實低保為由不識別監測對象,堅決防止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通過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對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出現突發返貧致貧風險,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事實清楚、急需幫扶的,經鎮村兩級確認,可由區鄉村振興局先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中的“綠色通道”進行管理,由相關部門和鄉村兩級第一時間實施幫扶。后續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三)落實幫扶措施。對已納入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要堅決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及時解決問題,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對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梳理返貧致貧風險,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監測對象已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的,經鄉村兩級確認,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中標識“已實施開發式幫扶”;對尚未落實的,要逐戶制定針對性開發式幫扶計劃,加快實施幫扶措施,確保盡快落地見效。
(四)標識兜底對象。針對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由鄉村兩級認定,符合條件的,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中標識為“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
(五)確認幫扶效果。對已標注“風險消除”但經排查發現消除風險不穩定、不精準的,要按程序申請“風險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新增風險的,要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為監測對象并及時給予針對性幫扶。
(六)核準數據信息。要著力提升數據質量,重點關注信息錄入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等突出問題,及時做好監測對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關工作。涉及監測對象“清退”和“風險消除回退”的,要以鄉鎮(場)為單位提出申請送區鄉村振興局匯總依規上報審批。
三、工作步驟
(一)集中排查階段(6月3日前完成)。各村委會要組織鄉村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專職信息員等力量,采取上門入戶、實地摸排的方式,以家庭為單位,對轄區所有農村地區、所有農村戶籍人口逐戶摸清情況,準確記錄摸排信息。
(二)信息采集錄入階段(6月10日前完成)。各村委會要認真填報《東鄉區王橋鎮XX村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表》(附件2)和《東鄉區王橋鎮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統計表》(附件1)。
(四)總結報告階段(6月13日前完成)。各村委會形成總結報告報鎮鄉村振興工作站,報告要對照本通知精神,總結經驗做法,梳理集中排查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