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條 黨政辦公室成立回應社會關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需要回應的社會關切主題進行確定,及對回應意見進行審定等工作。
第三條 社會關切點由鎮政府黨政辦公室負責搜集整理。
第四條 鎮黨政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機制。
第五條 對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媒體報道;引發媒體和公眾關切、可能影響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輿情信息;涉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輿情信息;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民生輿情信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實信息等及時做好輿情回應工作。
第六條 完善主動發布機制。圍繞中心工作,針對公眾關切,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發布權威信息,特別是涉及重大民生、重要活動、重要決策部署、重大突發事件及其應對處置情況等方面的信息。
第七條 進一步加強回應社會關切的公開載體建設。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平臺作用。要著力建設基于新媒體的政務信息發布和與公眾互動交流新渠道。
第八條 回應公眾關切要以事實說話,避免空洞說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導作用。要統籌運用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發布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等媒體的作用,擴大發布信息的受眾面,增強影響力。
第九條 對群眾關切和社會熱點,要主動快速引導、釋放權威信號、正面回應疑慮,推動解決實際問題,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要及時發布信息。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進展性信息。
第十條 加強業務培訓學習,及時參加上級組織的相關培訓,提升個人業務水平。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